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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人民政府365体育官网_365体育备用【手机在线】抚远市涉农重点资金和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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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3日至2018125日,省审计组对我市2013年至20179月涉农重点资金和项目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农业主体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审报〔20186号)。审计指出的各项问题,我市高度重视,立即召开整改工作会议,按照整改要求,大力推进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告如下:

一、扶贫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扶贫产业项目闲置,资金效益发挥不到位问题

红光村鸡舍项目,由于地点偏远,加上审计时正值冬季,生产经营费用较大,因此未能及时找到合作伙伴。2018年春季,经我市抚远镇政府积极运作,于20183月与彬瑞能源公司签订了经营合同,建立并完善了项目运行机制,保证使用者履行扶贫责任,让贫困户受益。目前,红光村鸡舍项目已正常运营,带动贫困户两户,同时,我市对抚远镇镇长进行批评教育,在今后工作中,还将举一反三,监督指导乡镇政府管理使用好扶贫资产,坚决杜绝资产闲置浪费现象发生。

(二)整村推进项目未执行项目工程监理制度问题

市扶贫办在整体实施整村推进项目时未实行工程监理制度,但在实际施工中聘任了相关技术人员担任项目的现场监督人员检查施工质量。我市深刻认识到错误,对时任扶贫办副主任进行批评教育。今后将吸取教训,严格改正,严格按项目工程监理制度执行,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三)未按照规定时间确定扶贫开发具体项目问题

我市深刻认识到错误,今后将吸取教训,严格改正,坚决按规定执行。我们将抓好项目库建设工作,坚持做到在扶贫资金下达30日内将扶贫资金落实到具体扶贫项目上,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二、其他涉农项目(不含扶贫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建设项目应招标未招标问题

抚远市第一小学操场院面面层工程由于工程准备时间有限,且抚远市城区内仅有一家公司具备沥青铺设能力,所以本着节省时间、节约成本和让师生早日用上操场的想法,未组织工程招投标,直接与抚远市远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并施工,完工后由抚远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财政投资定案审核,至省审计组审计时,项目早已投入使用。我市认真吸取教训,自2018年开始,全市各学校所有工程类项目全部严格履行招投标手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办理施工图审查、质量报监等手续,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均具有相应资质,项目施工完毕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均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进行验收。

(二)工程监理应招标未招标问题

抚远市2014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时,未采取公开招标,直接委托了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审计提出该问题时,项目已竣工,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按要求履行监理职责,认真负责地完成对施工进度、材料、工程质量监管等工作,项目已按期完工并取得良好的建设效益。我市将认真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项目的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定,履行好招投标手续和基本建设程序。

(三)县级财政配套资金不到位13,250,000元,导致部分工程项目未实施问题

1. 2016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县级配套资金5,000,000元不到位问题。

2. 2015年新增千亿斤粮食项目县级配套资金不到位8,250,000元问题。

由于我市经济基础薄弱,收入基数低,2017年以前一直是国家级贫困县,每年公共财政收入1.7亿左右,而总支出在20亿左右,民生支出和保运转支出占总支出的85%以上,大部分支出都是靠上级转移支付实现,自有收入无法满足民生支出的需求,基础设施配套资金更无法保证足额到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年度预算中,在保证正常民生需求的情况下,安排财力逐步解决以上两项资金配套不到位的问题。

(四)2016年秋季水稻育秧大棚建设任务未完成,影响了项目效益的发挥问题

2016年秋季,省下达我市建设大棚小区任务45个,共建设大棚1365栋、散棚1200栋。我市将大棚小区建设任务确定给高效农业联社20个、玖成合作社15个、倍丰合作社5个、家庭农场5个。其中,高效农业联社准备将大棚小区进行零散建设,违背文件要求;玖成合作社因与深圳玖成科技公司合作中,对土地深度开发意向存在较大分歧,合作中止,导致没有资金解决大棚建设中的配套投入部分。20174月,高效联社和玖成合作社的大棚小区建设任务被我市收回,并由市农业局对未建设完成的大棚小区任务进行重新安排布置。由于当时已开始春耕生产,农民难以抽出时间和人力从事大棚小区建设,因此,我市要求农户于2017年秋季实施建设任务。20171010日至31日,我市先后出现3次雨夹雪降水过程,给工程施工造成了延误,至201710底,有7个小区仅完成了基础配套建设,大棚钢骨架未完成安装。对此,我市要求所有建设大棚小区的农户在秋季上冻前完成大棚安装工作;对个别倒地较晚,来不及安装大棚骨架的农户,要求必须在上冻前把地锚安装完毕。同时,市农业局还与乡镇及大棚建设农户达成协议,签订使用大棚小区保证书,确保2018年全部投入使用。20183月,上述7个大棚小区已全部建设完成并正常投入使用。

三、涉农补贴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财政资金被套取问题

1. 2015年,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5名农户违规领取超级种粮大户补贴5,000,000元问题。经过初步核查,我市检察机关已对涉嫌犯罪的5名农户进行逮捕,纪委监委立案10件,涉及人数10人,其中移送司法部门22人。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核查中。

2. 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农户虚假申报土地面积、套取财政补贴51,097元问题。我市纪委监委立案1件,涉及1人,目前案件正在立案审查阶段,至2018913日,纪委监委已追缴回不符合规定的资金12,441。今后,我市将认真吸取此类事件的教训,进一步落实责任,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审核把关不严,扩大补贴范围问题

1. 乡镇经办人员向不符合条件的农户审批发放财政惠农补贴资金问题。

12011年至2017年,浓桥镇、抚远镇等八个乡镇向不符合条件的593个农户发放粮食补贴资金3,933,527.92元。抚远市耕地性质与其他县份不同,全部为国有农用地,只是在1983年划出一小部分集体土地耕地,但其性质还是国有农用地。抚远县土地承包制度改革以前是全民县,交通闭塞,村屯座落没有规划,很多村屯为了交通便利,与周边的农场很近,也没有明确的县域与农场之间的土地界线。2008年,我县经过对辖区内耕地进行清查,确定实有耕地面积为278万亩,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确定的耕地面积为221万亩,增加面积为57万亩。其中:争议区面积20万亩,包括2010年末前返乡人员已分无补贴二轮承包性质的耕地16万亩,2010年末前新出生、婚入等人员已分无补贴二轮承包性质耕地4万亩。新增耕地面积37万亩,包括坝外地5万亩,泻洪区2万亩,企事业单位工资田3万亩,2010年末前返乡人员已分无补贴二轮承包性质的耕地21万亩,2010年末前新出生、婚入等人员已分无补贴二轮承包性质耕地6万亩。

争议区耕地面积形成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县辖区内耕地与周边的前锋,前哨、二道河子、八五九四个农场耕地交叉,界线不清所造成的。2003年我县农民与农场发生矛盾,上访告状至省政府,最后省土地划界领导小组办公室下文为维持社会稳定,争议区域内农民耕种的土地维持现状,继续由抚远县管理。

新增耕地面积形成的原因,主要是抚远县地广,很多二轮承包地周边都是荒原,农民年年外阔,增加二轮承包面积。另外,在第二次普查耕地时,由于那年洪涝灾害,很多坝外、泻洪区里的耕地,当时都是洪水,没有堪查进去。

很多农民拥有土地,但没有得到粮食补贴,经常上防,矛盾突出。又因我县财力紧张,为化解其矛盾,2011年抚远县政府特向省财政厅申请帮助解决无补贴土地粮补问题。所以自2011年开始,为更好落实国家惠农政策,抚远市政府在力所能及情况下,向合法种植耕地农户发放了惠农补贴。

22013年至2017年,浓江乡财政所、浓桥镇财政所审核把关不严,向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户发放粮食补贴资金113,218.67元。我市纪委监委于2018411日组成调查组,对我市浓桥镇、浓江乡向不符合申报条件农户发放粮食补贴资金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浓桥镇建国村、新海村李方林等5名村民及浓江乡柴从友等20名村民确实于2013年至2014年期间申报了粮食补贴面积,并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上述村民所申报的新增粮食补贴面积属实,都有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并且国土部门已为其办理了土地证,不属于无土地而虚报冒领粮食补贴问题。

2. 2户村民25.5亩农用耕地变更为农业设施用地,相关部门未取消耕地补贴,涉及财政资金6,688.14元问题。由于我市各相关部门未能及时更新耕地信息,致使没有及时办理取消补贴,我市将尽快责成相关部门核实占地面积,取消占地面积所得补贴,同时,由纪检部门介入,对其中可能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我市浓桥镇村民张贵宝和徐永辉,用农用地25.5亩改农用建设用地建催芽基地,由于直补没有到财政所注销,致使多领直补6,688.14元。经我市浓桥镇政府找农户谈话,两位村民态度较好,也认识到了自己错误,主动上缴了多领的补贴,现资金已缴到市财政局。

四、涉农补贴资金管理情况及管理上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通过农商银行、农业银行等3家银行代发涉农补贴资金129,831.06万元问题

1. 财政部门通过农商银行代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补贴等涉农补贴。20152017年,我市共收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97.94万元,发放197.94万元,完成比例100%。资金用于5个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458.08万元,所有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受益群众1960人,受益移民235人。在今后我工作中,我市将进一步规范涉农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 局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代发农村高中生助学金补贴、农村义务教育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365体育官网_365体育备用【手机在线】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2182号)等文件精神,我市高中助学金由抚远市教体局与抚远工商银行签署协议书,由工商银行代发;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暂无文件要求,为便于工作开展,我市也由工商银行代发,发放形式都以资助卡形式发放。

3. 抚远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代发农村新型社会养老金补贴。根据省人社厅《365体育官网_365体育备用【手机在线】建立第四批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单位基金财政专户、收入户、支出户的通知》(黑人社〔2012463号)文件精神,我市在抚远市中国农业银行开设新农保和城居保基金财政专户、收入户、支出户,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发放社会养老金补贴。

4. 民政局等7个部门通过抚远市农村商业银行代发最低生活保障等补贴。我市民政局自2013年至20179月期间,通过抚远市农村商业银行代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农村特困(五保)补助资金等11项,在各项资金发放中,民政局始终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大对申请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特困供养等救助对象的精准认定和精准纳入,加强对低保系统的完善,为各项资金的准确发放提供了详实的数据保障,各项资金均足额发放到位。今后工作中,我市将认真吸取经验,进一步规范涉农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 9个乡镇通过抚远市农村商业银行代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玉米补贴等7项补贴。因只有抚远市农村商业银行在我市各乡镇匀设有分行,为方便广大农户,我市各乡镇统一通过农商行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7项补贴。今后,我市将严格按照《省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实行一折通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2013年至20179月,抚远市涉农补贴未纳入农民一卡(折)通发放144,413.66万元问题

根据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我市通过农村商业银行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帐户一直设立在农村商业银行,目前尚未在一卡(折)通的农业银行设立帐户,未统一使用一卡(折)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直补等补贴为便于农民领取,统一通过农商行发放。在今后工作中,我市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客观、公平合理,坚决杜绝现金发放,按照《黑龙江省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实行一卡(折)通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将补贴农民的财政资金纳入农民一卡(折)通发放,确保资金及时发放至农户。

(三)补贴资金未采用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通过代发银行直接发放给补贴对象,而是采取层层转拨部门和乡镇实体账户,再由部门、单位和乡镇发放144,413.66万元,涉及耕地地力补贴、临时救助、五保户补助、农村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等28项问题

我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检讨,在今后的工作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实行一卡(折)通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将补贴农民的财政资金纳入农民一卡(折)通发放,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四)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1,423.9万元问题

此问题涉及4项补贴资金1,423.9万元。分别是:受灾人员救助1,209万元、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和特别扶助资金22.91万元、农机购置补贴2.89万元、危房改造资金189.1万元。

未及时发放原因:

1受灾人员救助资金:2013年我市遭受百年一遇洪水灾害,省级下达资金1,209万元,洪水过后进入核灾阶段已是9月末,受灾房屋经初步鉴定,确定当时损毁程度,发放相应补助。由于抚远10月中旬即上冻,许多过水房屋地基内积水未完全排出,次年5月开化以后我市组织人员对冻涨房屋的损毁程度进行重新鉴定,对于经冻涨房屋损毁程度加重,按损毁程度补发相应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完毕。

2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和特别扶助资金2014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和特别扶助资金中央和省级资金分两次下达:黑财指社2014109号文件下达第一批资金:17.9060万元,于20141226日拨到计生局账户。当年县级匹配5万元。黑财指社201596号文件下达第二批资金:15.2188万元,于2015428日拨到计生局账户。

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资金是一次性划拨到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个人储蓄账户,由于第二批资金是在2015年下达的,所以2014年下达的扶助资金:22.9060万元一并与2015年下达的第二批扶助资金一次性发放。今后我市将严格按照中央转移支付第一时间发放扶助金,保证当年资金及时划转到个人账户。

3农机购机补贴资金:该资金2.89万元涉及发放不及时,我市已20182前全部足额拨付给农户。

4危房改造补贴资金按规定需危房改造验收合格后才能发放补贴,因为2013年我遭遇百年一遇洪水,部分危房改造到年底才完工,待验收手续齐全时已经是下一个年度的一月份,因此补贴资金189.1万元在第二个年度发放完毕。

(五)未纳入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管理36,459.74万元问题

1. 经与佳木斯市卫计委核实,全市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发放没有单独的网络平台,我市的发放流程是财政局拨付到卫计局,再由卫计局拨付到代发银行(抚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由代发银行发到扶助对象的个人账户中。今后我市将实行专账核算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由卫计局提供扶助对象名单和补贴标准,财政局通过直接支付方式将资金拨付到代发银行,代发银行发放到扶助对象个人账户。

2. 我市未自建城乡低保网络系统,目前,我市依靠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比对。

3. 其他未纳入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的涉农补贴,我市将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整理数据信息,尽快将补贴信息录入网络系统。同时,在今后工作中,我市将吸取教训,完善工作流程,及时、准确的将各项涉农补贴纳入网络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4. 我市在今后工作中将及时、全面、准确的对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进行基础信息更新,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加强检查校对,确保信息系统数据应用准确严谨。

(六)涉农补贴资金交回财政及结余4,557.47万元问题

1上缴省财政2,176.9万元。其中:受灾人员救助1,990.26万元、粮食补贴等四项资金186.64万元。上缴原因:一是2013年我市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导致大部分村屯被淹没。收到上级救灾补助资金共9,407万元,支出7,416.74万元,根据黑财预201514号和16号文件要求,上解财政资金:19,920.26万元。二是根据省厅文件,补贴资金结余上缴省财政。

2各乡镇缴回市财政局危房改造资金194.45万元。缴回原因为:补贴政策调整或农户自愿放弃改造。

3涉农补贴结余2,186.12万元。

1财政未拨付1,978.54万元。其中: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0.11万元、良种补贴12.77万元、大豆目标价格补贴0.02万元、大豆目标价格补贴301.43万元、玉米生产者补贴0.02万元,合计:314.35万元。未拨付原因:上报数据与实际数据偏差,造成结余;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3.06万元,未拨付原因:补贴人员死亡,造成结余;

医疗救助180万元、医疗救助20.8万元、医疗救助550万元、医疗救助188万元、医疗救助50万元、临时救助59万元、临时救助52万元、五保户补助28万元,合计:1,127.8万元。未拨付原因:经办机构按项目和发生额续时进度申请,项目执行结束后,将无结余。

退耕还林现金补助51.56万元、47.48万元、72.75万元、120.17万元,合计:291.96万元。未拨付原因:该项补贴需林业局验收合格后发放,政策明确规定可以结转下年

渔业燃油补贴7.55万元、6.82万元,合计:14.37万元。未拨付原因:结余资金。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27万元,未拨付原因:抚远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365体育官网_365体育备用【手机在线】17年涉农资金审计结余227万元未拨付,是因为审计时是截止到179月份数据,未完成全年养老金发放。剩余227万元,在10―12月足额按月进行拨付。

2各部门未发放资金79.61万元。其中:

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补助14.1万元、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补助9万元,未发放原因:是因为审计时是截止到179月份数据,未完成全年发放。剩余资金在10―12月足额按月进行发放。

农村高中生助学金5.6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补助4.22万元,未发放原因:助学金分学期发放,秋季已经支出完毕。

农机购置补贴0.09万元,已发放完毕。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37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9.6万元,未发放原因:不符合相关政策,资金缴回财政37万元,单位结余9.6万元。

3各乡镇危房改造资金未发放127.97万元,未发放原因:

当时房屋正在改造过程中或未经过验收,待住建局验收后支付。截至目前已完成支出59.7万元,结余68.27万元,结余原因是不符合危改政策或没有进行房屋改造。

五、审计期间已整改和纠正的问题

(一)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资金结余8,286,780元未缴回财政

20132014年我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资金结余8,286,780元,该结余资金已于20171219日收回到市财政局。今后,我市将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退耕还林巩固成果项目,引导和带动退耕户发展后续产业,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使退耕还林巩固成果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

(二)2013年至20179月,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致使56人违规套取农村低保金156,516元,已追缴55,156元,尚未追缴101,360

此次审计出的56名农村低保问题人员,我市民政局已于20132017年度低保动态核查时陆续清退,涉及骗取农村低保资金156,516元,截止20188月已全部追缴完毕,并返回民政低保专户。我市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大对低保人员的信息核对、对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的核算以及动态管理核查力度,确保求助工作准确、及时、公正。

(三)编造虚假材料,骗取五保户补贴资金11,950

我市民政局已对问题人员骗取的特困供养资金进行追缴,并于20181月末全部追缴完毕,现已返回民政特困供养资金账户。我市将在今后的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审核力度和复查频率,做好动态调整,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人员。     

 

抚远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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