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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人民政府365体育官网_365体育备用【手机在线】2018年扶贫项目资金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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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4日-2018年9月20日,佳木斯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市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审计。我市对审计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并按照佳木斯市审计组的整改要求立即进行整改。现将具体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书记、政府市长亲自抓整改情况、亲自督查整改进度和质量;分管领导分头负责抓落实,统筹推进方案制定、责任分解、日常督导等整改各环节工相;相关单位一把手具体负责、扎实整改。我市的整改工作做到了精密衔接、高效推进。

二是组织部署,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整改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对照问题清单,确定责任部门,建立完善问题台账,对每一个整改事项,都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方式、目标要求、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三是加强督查,严格追责。由市委办、市政府办牵头,组织相关责任部门,成立专项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挂账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或敷衍了事的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约谈问责,并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设立意见箱收集社情民意,定期不定期到三送联系点、扶贫重点村,回访服务对象,看整改是否落实到位。

四是扎实整改,及时反馈。我市对整改情况先是自检自查,逐一核实,做到务实具体,确有成效。同时及时将整改情况向市扶贫、审计和财政部门反馈,听取指导意见,深度整改问题。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佳木斯市审计组对我市扶贫项目资金审计共发现贫困户利益联结、利益分配方面存在的问题2个,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2个,共4个问题。通过认真整改,现均已整改完成,并都已确定整改措施。

(一)贫困户利益联结、利益分配方面存在的问题

1、扶贫产业项目租金收益未及时上缴,不能充分保障贫困人口收益

乌苏镇万里村农机库建设项目投资192万元,于2016年10月建成完工,从2017年开始承包给陈华(万里村村民),根据鸟苏镇万里村与陈华签定协议,约定年租金5万元,于每年一月份付清。截止审计日,承包者未履行承包协议约定导致扶贫产业项目收益未及时分配给扶贫户。

整改措施:乌苏镇政府已于2018年9月30日收缴租金,并于2018年11月6日,将万里村农机库扶贫产业分红1.385万元按租金分配方案分配给辖区内建设立卡户,剩余3.615万元纳入村集体积累统筹使用。今后要严格履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运行机制》,明确村集体、使用人和贫圆人口利益,签订三方协议,及时分配扶贫产业红利,保障贫困人口利益。

整改成效:通过整改,建立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将扶贫责任、义务和时限等落到纸上,形成协议,及时将贫困户应享受的红利分配到贫困户手中,提高贫困户的满意度,夯实扶贫效益的基础。

整改进度:已完成。

2、扶贫产业项目租金收益未及时上缴和分配,不能充分保障贫困人口收益

抚远市2016年鸟苏镇永胜村蛋鸭养殖基地项目,与承包人抚远市大桦树河羽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签定协议。协议约定缴纳租金日期在承包年内12月31日前交齐,根据效益情况上缴租金10000元,无法充分保障区域内贫困户的利益,未及时分配给扶贫户。责任主体单位是鸟苏镇政府。

整改措施:乌苏镇政府已于2018年10月15日收缴租金,并于2018年11月23日,将永胜村蛋鸭养殖基地扶贫产业分红0.2万元按租金分配方案分配给辖区内建设立卡户,剩余0.8万元纳入村集体积累统筹使用。今后要严格履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运行机制》,明确村集体、使用人和贫圆人口利益,签订三方协议,及时分配扶贫产业红利,保障贫困人口利益。

整改成效:通过整改,建立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将扶贫责任、义务和时限等落到纸上,形成协议,及时将贫困户应享受的红利分配到贫困户手中,提高贫困户的满意度,夯实扶贫效益的基础。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二)其他问题

1、项目建设管理费挤占扶贫专项资金

抚远市2018年财政整合项目资金拨付到抚远市康居村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未包含扶贫项目管理费,但该公司使用项目资金用于支付如印花税、银行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共计2215.30元,挤占了扶贫专项资金。责任主体单位是抚远市康居村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整改措施:责成“抚远市康居村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占用的2215.30元资金归还原渠道,现正在按程序实施,预计本月末完成。我们深刻认识到错误,今后将吸取教训,严格改正,坚决按规定执行。在下步扶贫资金安排中严格按文件要求规定,杜绝再发生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问题。

整改成效:通过整改,纠正扶贫项目建设中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整改进度:已完成。

2、扶贫项目建设使用不具备资质企业进行施工

抚远镇2018年财政整合扶贫专项资金实施农田路项目计划投资总额40万元,建设规模3公里,抚远镇政府将此项目承包给不具备实施工资质的“抚远市我爱我家装饰有限公司”进行施工。责任主体单位是抚远镇政府。

整改措施:已于审计期间终止于“抚远市我爱我家装饰有限公司”之间的承包合同,将工程承包给具有施工资质的“中桥建筑有限公司”进行建设施工。抚远镇政府深刻认识到错误,在今后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专项资金使用上,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成效:通过整改,纠正扶贫项目建设中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产业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整改进度:已完成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及主要措施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国家、省、市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督查制度

继续加大力度开展督查工作,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问题整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督查,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明确整改责任部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

 

抚远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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