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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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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抚远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大力指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实效、主动接受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措施,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 主动公开情况

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部署专班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共发布政务信息700余篇、其中在政府网发布信息27篇、在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60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网站信息管理,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完善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做好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工作,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常态化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聚焦惠企利民、创新传播方式,整体协调、迅速响应,全局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五)监督保障

我局通过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围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强化日常监管和问题整改,切实抓好查漏补缺和完善提升,奋力开创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8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2

行政强制

                    45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有一定提升,但是在主动公开意识方面还需进一步增强,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警民交流互动有待进一步增强。2025年,市公安局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学习交流沟通,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思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一)增强公开意识。加强日常学习培训,组织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努力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公开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在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前提下,全面梳理市公安局在履职过程中掌握的政府信息,完善补充已有信息,扩充公开内容,并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更新完善办事服务指南,全力为群众提供便利。

(三)创新公开方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不断拓展工作范围,丰富公开的方式方法,推动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编辑:韩滨皓

审核:徐卫东

监审:叶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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