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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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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1、乡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

2、乡镇党委、政府廉政规定;

3、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具体安排;

4、有关政策性问题的审批条件、手续和程序,如计划生育二胎审批、房基地审批等;

5、乡镇扶持经济发展有关政策;

6、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和进展情况,以及为群众所办实事等;

7、村干部工资和资金标准及执行情况;

8、365体育官网_365体育备用【手机在线】农村党支部、村委会工作考核及奖惩有关规定;

9、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发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10、征兵等具体人员名单,动作过程、结果;

11、乡镇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包括兴修水利、建筑工程、修路、较大固定资产的购置、变卖、出租等,其决策过程、资金来源和收益情况等。工程招投标过程及由哪一级承办等情况;

12、领导干部廉政制度、措施及执行情况;

13、领导干部任期(含年度)目标责任实施情况;

14、各村由乡代管资金的收支情况;

15、征用土地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发放及使用情况;

16、救灾救济款物发放、优待抚恤情况;

17、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所属的基层站所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时限、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等;

18、其他公开内容。

(二)公开形式

1. 通过抚远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2. 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抚远镇政府,办公地址:抚远市佛山路57号,联系电话:0454—2132477,电子邮箱:fyzzf_000@163.com

(二)申请的提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登陆抚远市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入“依申请公开”页面,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选定相应的受理机构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抚远镇人民政府”的字样。

(三)申请的处理

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及时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行政机关经审查受理的申请,应当作出下列分类处理:

1.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程序,并在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依法提供其申请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

2.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有关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获取;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7.口头申请、现场申请。申请人采用网上申请或书面申请有困难时,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收费标准

根据市财政、物价部门核定标准,依法收取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不得以有偿服务或者变相有偿服务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同级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当事人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

五、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抚远镇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受理机构名称:抚远镇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抚远市佛山路57号

邮政编码:156500

联系电话:0454—2132477

电子邮箱:fyzzf_000@163.com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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