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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为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颁发证书

索引号 230883市政府办公室12622024131520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民族事务,
发文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1-28 成文日期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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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弘扬传统文化和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传承人的荣誉感和使命感,1月26日,我市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证书颁发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妍出席活动并讲话。

活动现场为抚远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颁发了证书,非遗传承人代表进行发言。

李妍对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表示祝贺。希望非遗保护部门要加大正向宣传,提升非遗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要加强非遗与现代社会的融合,使非遗更好的适应当代社会的需求。要加强非遗产业的发展和经济价值的挖掘,扎实推进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据了解,今年是我市非遗保护中心成立的第二年,也是我市非遗工作开展的第十一年,多年来,我市非遗项目从无到有、从有到优,非遗项目实现从0项到130项的跨越,我市现有省级传承人8名,市级传承人22名,县级传承人1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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