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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抚远市城乡低保在保人员公示单

索引号 230883民政局12602021111756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发文机构 民政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2-06 成文日期 2021-12-06 10:12
生效日期 2021-12-06 10:12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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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实施细则》黑民法〔2013〕139号文件,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现将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长期公示。

1、在公示期内,广大群众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各乡镇人民政府或市民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市民政局地址:抚远市抚远镇友谊路1号

   市民政局举报电话:2132406

   市民政局举报邮箱:fysmzj666@163.com

   附件下载1:抚远市2021年12月城镇低保发放人员名单.xls

   附件下载2:抚远市2021年12月农村低保发放人员名单.xls


抚远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6日


编辑:刘晓明      审核:李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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