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抚远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黑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优化法律援助便民举措,提升法律援助质量,为保障经济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案件办理情况
2024年(统计到11月30日)抚远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34件,其中刑事1件,民事1件,认罪认罚32件(未成年1件),为来访、来电群众解答法律咨询321人次。
二、经费使用情况
2024年度,抚远市法律援助中心经费投入总计42.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投入25万元,基本公用经费投入9万元,同级财政拨款1万,上级下拨经费投入14万元。
三、案件补贴发放情况
2024年度,抚远市法律援助中心发放办案补贴0.35万元、律师值班补贴3.92万元、宣传费用3万元、其他工作支出1.64万元。
四、质量考核情况
2024年抚远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本级结案归档的案卷进行质量同行评估,评估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评估合格率99%。
五、投诉情况
2024年度,抚远市法律援助中心及工作人员均无被投诉情况。
2024年度抚远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信息公示情况报告.docx
抚远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5年1月20日
编辑:刘兰洁
审核:王 成
监制:姜清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