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和筛选后,现对以下51位(随机抽选41人,个人申请10人)同志拟任人民陪审员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影响选任的问题,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反映,我们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将取消其资格。
一、公示人员简要情况(排名不分先后)
于巍(女)、陈冬冬(女)、张红晶(女)、张艳君(女)、李秀丽(女)、史秋月(女)、李凯月(女)、李景欢(女)、党春宇(女)、王旭(男)、曹丽君(女)、丁 蕊(女)、杜丽萍(女)、高洪亮(男)、梁 蕊(女)、王学信(男)、王云霞(女)、肖珊珊(女)、张 贺(女)、张学军(男)、孙宝艳西山社区(女)、韩佳诺(女)、刘友良(男)、卢小昕(女)、路树林(男)、邰立波(男)、衣振全(男)、张洪涛(男)、赵佳威(女)、孙月(女)、潘秀华(女)、王洪娜(女)、李鑫(女)、肖传翠(女)、周美莹(女)、尤金宝(男)、孙雅静(女)、杨立莹(女)、王桂荣(女)、王霞(女)、张浩(男)、金晓萍(女)、杜咏琪(女)、孙宝艳临江社区(女)、崔宏(女)、樊慧博(女)、张艳艳(女)、刘春黎(女)、张靖(女)、孙玉宝(男)、庄海营(男)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5日至2014年12月11日(不含法定假日)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抚远市司法局
举报电话:0454-2152008
通讯地址:抚远市迎宾路28号
抚远市司法局
2024年12月9日
编辑:史国丽
审核:张迪
监制:姜清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