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1日,我局拟对佳木斯市建三江路畅商混销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4-2150008
通讯地址:抚远市迎宾路68号,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局218室
邮 编:1565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佳木斯市建三江路畅商混销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佳木斯市建三江二道河农场
(三)建设单位:佳木斯市建三江路畅商混销售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哈尔滨泽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1条年产40000m3混凝土生产线、1条年产20000m3水泥稳定土生产线,4座水泥筒仓,1座面积3600m2的堆料场,1间面积5m2的危废贮存点、1间实验室、1间库房,依托现有1间办公室和实验室。本项目不设食堂,冬季无看护。
本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会突破该区域资源利用上线,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底线,工程不属于负面发展清单的产业,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
(一)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排入30m3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至二道河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执行二道河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采用一座90m3防渗沉淀池收集处理,均回用于混凝土和水稳生产过程,不排放。
(二)废气污染防治。筒仓粉尘分别由各自仓顶设置的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每座搅拌站分别通过搅拌系统自带的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排放。砂石材堆料区域粉尘:防风抑尘网+苫布遮盖+洒水降尘。碎石原料上料、输送粉尘:密闭皮带输送+喷淋装置。运输车辆遮盖篷布、车辆减速慢行、洒水降尘。
(三)噪声污染防治。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措施,合理布局设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在库房内单独一隔间,面积5m2,用于存储机械检修废机油,每年转运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该项目由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四、公众参与情况:无
五、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无
编辑:武金星
审核:李明远
监审:王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