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局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要求,进行了《抚远市浓江河流域生态修复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示和公参说明公示,公示方式和途径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报批前公示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5qhJR3e340BSaBJ0vd1sQ?pwd=xqfa
提取码:xqfa
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qilPbMgaaRyeMdUTFN98A?pwd=c55y
提取码:c55y
公众意见反馈时限:本信息公示之日12月27日起1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