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河湖监管和公益保护,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有效衔接机制,全面整顿和规范水事秩序,推进依法治水管水,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决定在全市开展“亮剑护河”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从2020年6月开始,至2020年10月末结束。
二、整治重点:重点整治非法取水、擅自开采地下水等;在河湖管理范围内非法设障、围垦河湖、侵占水域岸线等;非法采砂、涉河涉湖违法犯罪,损害河湖生态环境等行为。
对水事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妨害行政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涉嫌河湖水环境、水生态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涉嫌损害河湖生态环境的,依法进行公益诉讼,涉嫌黑恶势力的,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三、举报电话
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举报电话:2133974
市 水 务 局 举 报 电 话: 2132584
市 公 安 局 举 报 电 话: 2132540
市 检 察 院 举 报 电 话: 2177016
希望全市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亮剑护河”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监督执法行为,举报违法犯罪线索,与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为打造人民满意的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做出应有贡献。
抚远市水务局
抚远市人民检察院
抚远市公安局
抚远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