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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检查 执法工作方案

索引号 230883应急管理局1154202111181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发文机构 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2-09 成文日期 2021-12-09 15:12
生效日期 2021-12-09 15:12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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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佳市应急管理局《365体育官网_365体育备用【手机在线】印发<佳木斯市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检查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佳应急函〔2021〕44号)要求,扎实做好抚远市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期间安全检查工作,严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检查,进一步推动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组织烟花爆竹企业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化解安全风险。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防范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二、检查内容

(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重点检查批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仓库符合性和“四防”等基本情况,经营安全专项治理(超范围经营和超标违禁、“假大空”产品)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和执行情况,产品流向登记信息管理、仓储安全管理等情况(具体检查内容参见附件1)。

(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重点检查零售店(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持证上岗情况、销售人员教育培训情况,零售场所设置符合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具体检查内容参见附件2)。

三、检查形式和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检自查(即日起至2021年11月底)。所有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都要根据文件要求和检查明细,制定各自的自检自查方案,并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同时,要强化流向登记制度落实和烟花爆竹仓库的日常管控,以销定货、进货,库存达到饱和状态时,批发企业停止进货。2021年11月底前,根据检查情况,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清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落实安全承诺制度(以下简称“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

(二)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检查(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2月16日)。应急管理部门将加大安全检查频次,在2022年1月10日前对批发企业、1月底前对零售店(点)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检查将严格按照检查表制定的检查内容逐条梳理,同时对相关企业的自检自查情况及“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确认。我市应急管理局将全覆盖检查辖区内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佳市应急管理局将对我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进行检查。2022年1月10至2022年2月16日,我市应急管理局将要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店(点)、常年零售店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开展联合(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消防、城管等部门)巡查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安全整治,严查违法经营。市应急管理局将严格对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梳理检查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基本安全条件,坚决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经营企业;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上限处罚,并列入企业信用“黑名单”。市应急局将联合公安、交通、市场、消防等部门,严格规范冷光烟花、“加特林”等网红产品的经营、燃放行为;坚决打击、取缔将钢丝棉等不属于烟花爆竹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当做焰火燃放,及生产、经营、运输行为,坚决打击取缔以“电子烟花”为名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强化监管执法,督办隐患整改。各烟花爆竹企业和零售店(点)要切实强化隐患问题整改,对自检自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实行清单式管理,要落实闭环整改。一般性隐患问题,将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构成重大隐患的,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改并将情况上报佳市局。各烟花爆竹企业自2021年12月2日至2022年2月17日期间,要及时填报经营环节相关信息(批发企业登录网址:http://www.yhbzxt.com/yhbzglxt-qy/,系统使用咨询电话:400-690-8080)。我局将充分利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咨询:张浩 15146001730),加强线上抽查执法,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销售旺季安全检查执法工作期间,各烟花爆竹企业和零售店(点)要严格按照检查方案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期间发现的所有隐患问题,要在2022年2月底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联系人及电话:刘海龙,0454—2131387


编辑:刘海龙  审核:陈雪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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